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各管理區(qū)、開發(fā)區(qū),市政府有關部門:
《信陽市2024年水運集裝箱運輸專項獎補資金實施辦法》已經市政府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4月15日
信陽市2024年水運集裝箱運輸
專項獎補資金實施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內河航運高質量發(fā)展的意見》(豫政辦〔2023〕48號)和省內河航運高質量發(fā)展推進會精神,充分發(fā)揮我市內河航運優(yōu)勢,降低區(qū)域物流成本,促進地方經濟發(fā)展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第二條 為充分發(fā)揮獎補資金引導作用,培育做大做強信陽航運市場,采取市、縣獎補聯動疊加的辦法共同發(fā)力。2024年獎補資金總額控制在2000萬元,信陽市財政和淮濱縣財政按照各50%的比例承擔,由淮濱縣財政建立獎補資金共管賬戶,統(tǒng)一標準,信陽市港務中心監(jiān)管。
對應箱量的獎補資金實行總額2000萬元以內控制,在核準總金額范圍內,按標準執(zhí)行;超過核準總資金額,以2000萬元額度按比例兌現,具體由信陽市港務中心按規(guī)定落實。
第二章 獎補資金的范圍及標準
第三條 專項獎補資金的獎補對象為在信陽市內河港口依法運營、信用良好,未發(fā)生重大安全和環(huán)保責任事故,且滿一年以上的法人企業(yè)(新進企業(yè)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平均計算),具體如下:
(一)內河航運企業(yè):從事內河集裝箱內支線水路運輸的航線運營企業(yè);
(二)集裝箱貨運代理企業(yè):從事水路集裝箱運輸的貨運代理企業(yè);
(三)“散改集”代理企業(yè):從事港口“散改集”延伸服務的代理企業(yè);
(四)集裝箱道路運輸企業(yè):從事公路港到門集裝箱運輸的物流企業(yè);
(五)港口運營企業(yè):從事集裝箱裝卸作業(yè)的內河港口企業(yè);
(六)自備箱企業(yè):新造自備箱用于內河港口集裝箱區(qū)間物流服務的企業(yè);
(七)集裝箱班輪公司:設還箱點的集裝箱船公司;
(八)外貿貨源企業(yè):信陽市內河港口進出口外貿集裝箱達1000標箱(重箱)以上的外貿貨源企業(yè);
(九)鐵水聯運代理企業(yè):從事港口“鐵水”聯運服務的代理企業(yè)。
第四條 專項獎補資金的獎補標準和要求
(一)內河航運企業(yè)
對從事內河集裝箱內支線水路運輸的航線運營企業(yè):
1. 內支線運輸距離400km以內
①信陽-相關港口航線,年運輸箱量不低于3000標箱,按200元/20英尺重箱、3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②信陽-相關港口航線,年運輸箱量不低于25000標箱,按300元/20英尺重箱、4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2. 內支線運輸距離401km-800km
①信陽-相關港口航線,年運輸箱量不低于3000標箱,按300元/20英尺重箱、4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②信陽-相關港口航線,年運輸箱量不低于25000標箱,按400元/20英尺重箱、5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3. 內支線運輸距離801km以上
年運輸箱量不低于3000標箱,按400元/20英尺重箱、6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4. 經船檢部門核準,載箱量96標箱及以上的船型,全年不低于50個航次,航次載箱量不低于50%的船舶,按1000元/航次進行獎補。
(二)集裝箱貨運代理企業(yè)
對從事水路集裝箱運輸的貨運代理企業(yè),通過信陽市內河港口年代理進(出)口重箱量500自然重箱以上,按100元/20英尺重箱、15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(三)“散改集”代理企業(yè)
對從事港口“散改集”延伸服務的代理企業(yè),通過信陽市內河港口年代理進(出)口重箱量1000自然重箱以上,按100元/20英尺重箱、15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(四)集裝箱道路運輸企業(yè)
通過公路銜接信陽市內河港口到門點的運輸服務企業(yè),年運輸箱量不低于500自然重箱,按50元/20英尺重箱、1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(五)港口運營企業(yè)
港口企業(yè)通過信陽市各港口進行進(出)口集裝箱裝卸作業(yè),不分空重箱,按100元/20英尺箱、150元/40英尺箱進行獎補。
(六)自備箱企業(yè)
2024年1月1日之前,企業(yè)新造自備集裝箱用于信陽市內河港口發(fā)展區(qū)間集裝箱物流業(yè)務滿1年以上,按一次性1500元/20英尺箱、3000元/40英尺箱進行獎補。
(七)集裝箱班輪公司
在信陽市各港口設還箱點的集裝箱船公司,年進出口重箱量不低于1000自然箱,按一次性50萬元進行獎補。
(八)外貿貨源企業(yè)
信陽市內河港口年進出口外貿集裝箱達1000標箱(重箱)以上的外貿貨源企業(yè):
1. 在信陽市范圍內進行交易開票結算,按500元/20英尺重箱、10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2. 未在信陽市范圍進行交易開票結算,按300元/20英尺重箱、6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(九)鐵水聯運代理企業(yè)
企業(yè)在信陽市內河港口從事“鐵水”聯運,年聯運進出港口的重箱量不低于2000自然重箱,按200元/20英尺重箱,300元/40英尺重箱進行獎補。
第三章 獎補資金的申報與核發(fā)
第五條 申報時間
每年申報2次,1-6月份申報時間為7月1-31日,7-12月份申報時間為次年1月1-31日,逾期視作自動放棄。
第六條 申報流程
信陽市水運集裝箱運輸專項獎補資金由企業(yè)自主申報,信陽市港務中心于15日內完成審核后,將審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,若無異議,由信陽市港務中心督促淮濱縣財政直接向申報企業(yè)兌現獎補資金。
第四章 附則
第七條 監(jiān)管機制
獎補資金要依法按程序兌現。具體由信陽市財政、審計、發(fā)改等部門依規(guī)按職能全程定期監(jiān)管,嚴肅紀律,嚴格管理,確保合規(guī)合法、促進全市臨港經濟健康有序發(fā)展。
第八條 本實施辦法有效期1年,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圖片解讀:《信陽市2024年水運集裝箱運輸專項獎補資金實施辦法》
信政辦〔2024〕22號 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信陽市2024年水運集裝箱運輸專項獎補資金實施辦法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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